商标注册申请委托须知 一、 申请人注册申请商标时需要提供的资料 1、自然人申请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交相关营业执照;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2、企业法人申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商标图样;每个类别提供8张。商标指定颜色的需提供8张彩色图样,另加2张墨白图样,图样尺寸在5cm-10cm之间; 4、申请人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所需文件同上; 5、以个人肖像及姓名申请商标的需要出具由肖像所有人签署授权使用声明的公证书。 二、确立委托关系 填写委托书并交纳费用(规费和代理费) 三、 申请人需要确定其申请注册商标的所属类别 (商标共分45类,其中商品为34类,服务为11类)费用按类收取,每类中可以选10项,超过10项时,每增加一项国家商标局官费加收100元。 四、申请程序及时间 提出申请—(咨询)—提供所需资料—填写委托书交纳费用—查询并制作申请文件—寄送国家商标局。 查询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人在按要求交齐申请资料并交纳费用后,5个工作日可完成报送工作。 商标局在收到申请文件后的三个月左右发受理通知书,届时会及时通知申请人。 商标被批准注册一般需要2-3年的时间。 |